“要進步,先申報”
——新提拔領導干部財產(chǎn)申報啟動省級試驗
漫畫:選拔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已在省級地區(qū)層次取得進展。新華社發(fā) 徐駿作
新華網(wǎng)北京6月8日電(記者賈釗 薛艷雯 梁愛平)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已在省級地區(qū)層次取得進展。中國西部的陜西省最近出臺規(guī)定,要求新提拔領導干部對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chǎn)申報備案。
“對不愿申報或不按時申報的,不再作為提拔對象?!边@份文件強調。
知名的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在整個官員財產(chǎn)公開“時間上不可能馬上、空間上不可能全部”鋪開的情況下,陜西在全省范圍從新提拔干部個人事項申報做起的嘗試,有破冰意義和積極作用。
他說,這份文件向有意升遷的官員們發(fā)出了明確信號:要進步,先申報。
“陜西的做法是一個好的開始,應該為他們鼓掌點贊。”中國人民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說。她指出,申報備案是中國走向完全的官員財產(chǎn)公開制度的第一步,關鍵是要認真地做,不能流于形式。
陜西省委《關于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實行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chǎn)申報備案的意見》,涵蓋的申報對象是“確定為省管正、副廳級領導干部和縣(市、區(qū))黨政正職,以及省直機關正處級領導干部的考察對象”。
觀察人士指出,此前,廣東等地的類似試點大多局限于個別地市,較少涉及廳級干部。
陜西省開出的擬提拔官員們需申報清單包括:本人婚姻、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和出國情況;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和從業(yè)情況。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所屬的財產(chǎn),具體包括:房產(chǎn)、車輛、銀行存款、有價證劵(含股票、期貨、基金、債券、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chǎn)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