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遼沈戰(zhàn)役紀念館保存的入黨誓詞。
解放戰(zhàn)爭時期
是否宣誓由地方黨組織決定
1948年,中共東北局宣傳部編印的《共產黨員課本》的入黨誓詞:“我決心加入中國共產黨,誠心誠意為工農勞苦群眾服務,為新民主主義和共產主義事業(yè)干到底,自入黨以后,努力工作,實事求是,服從組織,犧牲個人,執(zhí)行命令,遵守紀律,保守秘密,永不叛黨,如有違背,愿受黨紀嚴厲制裁,謹此宣誓?!?/p>
1949年4月,中央組織部明確表示:“入黨儀式及入黨誓詞在黨章中沒有明文規(guī)定,亦不適宜再作明文規(guī)定,入黨儀式僅是進行教育的一種方式,并不能含有其他意義?!蓖瑫r又指出:“所謂‘誓詞’的內容,亦不能不是黨章第一章第一、二條的內容,這內容應在新黨員入黨志愿書中寫出,在支部大會上聲明。”這一時期,中央對入黨誓詞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是否舉行入黨宣誓儀式完全由地方黨組織自行決定。
這一時期革命形勢已經發(fā)生了極大變化。入黨誓詞表現出我們黨對于實現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的堅定自信,更強調黨的群眾路線和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更加強調要堅決執(zhí)行黨的決議。這在革命即將取得最終勝利的重要歷史關頭,顯得極其重要,成為贏得解放戰(zhàn)爭勝利、建立新中國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