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把親子時間變成給孩子補習的課堂
對于學齡前的孩子來說,第一是身體技能的鍛煉,主要是大運動;第二是手的觸覺訓練,也就是精細動作;第三是語言的聽力訓練以及邏輯思維訓練。
對于這幾方面的訓練,從日常生活中找機會,遠比給孩子固定的字詞句章來得重要。比如,讓3、4歲的寶寶多做些拼圖或其他精細動作訓練,遠比要求寶寶寫字來得好。因為這個時候的孩子手部肌肉還沒有完全發(fā)育好。
8.把工作上的焦慮帶回家
職場媽媽白天工作很辛苦,回到家本想能喘口氣。結(jié)果還沒坐穩(wěn),寶寶就開始又哭又鬧。其實寶寶哭鬧除了具體的問題以外,找不到原因的哭鬧都是為了考驗、確認媽媽的愛。這一點在剛上幼兒園或者換了新環(huán)境、遭受挫折的孩子身上尤其明顯。此時,如果媽媽本身疲勞加焦慮,最后就會演變成一場戰(zhàn)爭。最后寶寶受傷,媽媽自責。此乃職場媽媽最大的忌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