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霞吾妻鑒:
夫今死矣!是為時代而犧牲。人終有死,我死您也不必過傷悲,因還有兒女得您照應。家中余產(chǎn)不可分給別人,留作教養(yǎng)子女等用。我筆囑矣,小兒還是在天津托俞先生照料上學,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繼母已托二、三、四弟照應,教(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國昌、永昌、加昌諸弟鑒:
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囑托奉養(yǎng)繼母之責,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負父兄之托也。
欣農(nóng)、仰心、遐福、慈情諸先生鑒:
吾先父所辦學校???,欣農(nóng)、遐福均悉,并先父在日已交地方正紳辦理。所慮者,吾死后恐吾弟等不明白之處,還要強行分產(chǎn),諸君證明已有其父遺囑,屬呂潭地方學校,為教育地方貧窮子弟而設,款項皆由先父捐助,非先父之私產(chǎn)也,學???,諸弟不必過問。
家書背后
吉鴻昌(1895年—1934年),字世五,原名吉恒立,河南省扶溝人。1913年入馮玉祥部,從士兵遞升至軍長,驍勇善戰(zhàn)。1932年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34年11月9日,在天津遭特務暗殺受傷,被法租界工部局逮捕并引渡給北平軍分會。24日,被殺害于北平陸軍監(jiān)獄。
吉鴻昌走上刑場前的幾個小時,寫下了給親友的家書,托付養(yǎng)育子女、孝敬長輩、辦好地方學校等事宜。信中充滿了對妻子兒女的深深愛意,對自己不能孝敬父母的遺憾,對家鄉(xiāng)教育的牽掛。寫完信后,他從容地走上刑場,以手指為筆,寫下浩然正氣的絕命詩:“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國破尚如此,我何惜此頭!”他慷慨陳詞:“我為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槍,我死了也不能倒下!給我拿個椅子來,我得坐著死?!弊谝巫由?,他又向敵人說:“我為抗日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后挨槍。你在我眼前開槍,我要親眼看到敵人的子彈是怎樣打死我的。”壯烈犧牲時,吉鴻昌將軍時年39歲。
讀信有感
讀完此信,即刻被吉鴻昌走向刑場時“恨不抗日死”、死不能“跪下挨槍”、死了也不能“倒下”的氣節(jié)深深感動。中華民族能在風雨滄桑中挺直脊梁,正是因為有這樣一批批為捍衛(wèi)民族尊嚴而堅貞不屈的仁人志士,靠的就是他們身上這種絕不屈服、血戰(zhàn)到底的民族氣節(jié)。
戰(zhàn)爭年代,在敵人十倍于我的塔山阻擊戰(zhàn)中,我連官兵手拿簡陋的武器裝備,在駱駝山舍生忘死阻敵6晝夜,鑄就了“顧全大局,嚴守紀律,勇于犧牲,敢打必勝”的塔山精神。如今,作為換裝轉(zhuǎn)型的第一梯隊,我們將繼續(xù)弘揚抗戰(zhàn)精神,永葆大無畏的民族氣節(jié),把塔山精神化作凝聚軍心的精神支柱、備戰(zhàn)打仗的強大動力、履職盡責的行動指引,切實肩負起保家衛(wèi)國的神圣使命。
“塔山英雄團”“駱駝山連”指導員???何?躍?
(《解放軍報》2015年09月17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