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確把握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國防和軍隊改革的根本要求
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必須堅決貫徹習主席關于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一系列決策指示,準確把握習主席關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改革新思想新論斷的精神實質(zhì)和原則要求,堅持將法治要求貫徹到改革全過程,確保改革有序有力推進。
必須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是我軍永遠不變的軍魂,是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必須始終堅持的根本遵循。改革不是改向,變革不是變色。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是憲法、國防法確定的我國基本軍事制度,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只能加強,決不能虛化、弱化、淡化。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尤其是改革領導管理體制和聯(lián)合作戰(zhàn)指揮體制,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能不能始終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是檢驗和判斷改革方向是否正確的根本標準。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國防和軍隊改革,必須以法治的強制力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堅決落實,與時俱進健全完善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各項制度,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始終貫徹到國防和軍隊建設各領域全過程。
必須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立治有體,施治有序。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國防和軍隊改革,必須嚴格按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程序、方法和要求辦事。堅持改革與法治的辯證統(tǒng)一,堅決糾正把改革與法治對立起來,認為依法辦事束縛手腳、妨礙改革、影響效率的錯誤觀念,正確處理敢闖敢試與依法改革、“摸著石頭過河”與強化頂層設計的關系,堅持將改革任務與法規(guī)制度建設一體籌劃、一體部署、一體落實。要實現(xiàn)主要由政策推動改革向主要靠法治引領改革的轉(zhuǎn)變,把改革決策和立法決策統(tǒng)一起來,堅持“先立后破”,應興應革之事,應先立法后推進;需要先行先試的,也要得到法律法規(guī)授權后再進行,避免改革隨意化,確保改革舉措的合法性。要堅持“職權法定”、權責一致原則,改革領導者、決策者必須在法定范圍內(nèi)用權辦事,任何組織和個人在改革問題上都不能逾越法律邊界。
必須堅持以制度建設為基本著力點。改革,古人稱之為“變法”。法與時轉(zhuǎn)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只有推動實現(xiàn)法規(guī)制度的創(chuàng)新性變革和發(fā)展性完善,改革才能真正落到實處。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要著眼完善軍事法規(guī)制度體系,加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修改和完善。習主席強調(diào),要深入推進領導指揮體制、力量結構、政策制度等方面改革,為建設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贏得軍事競爭優(yōu)勢提供制度支撐。深化軍隊體制編制調(diào)整改革、推進軍隊政策制度調(diào)整改革、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fā)展等重大改革任務,最終要通過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法規(guī)制度來實現(xiàn)。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國防和軍隊改革,必須緊緊扭住制度建設這個基本著力點,勇于打破陳舊落后軍事制度藩籬,善于創(chuàng)立科學先進的軍事制度模式,加快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現(xiàn)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