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6月8日,周恩來同蔣介石在廬山舉行會談。周恩來向蔣介石提交了中共中央關于《御侮救亡、復興中國的民族統(tǒng)一綱領草案》。
杭州談判時蔣曾要中共先提一個合作綱領草案,現在他卻出爾反爾,完全拋開中共提出的綱領草案。蔣提出:先由中共發(fā)表宣言;紅軍編制為3個師,45000人,3個師以上設政訓處;朱德、毛澤東須離開紅軍;邊區(qū)政府由中共推薦國民政府方面的人任正職,中共推薦副職;分批釋放在獄中的中共黨員;由中共方面派人聯絡南方游擊隊,經調查后實行編遣,但其領袖需離開部隊;國民大會指定中共出席代表,但不能以共產黨名義;國防會議可容中共干部參加等。并提出成立國民革命同盟會,由國共雙方同等數目干部組成,蔣為主席,有最后決定權;共同綱領及兩黨一切對外宣傳和鼓動,統(tǒng)由同盟會討論執(zhí)行;同盟會將來可擴大為國共合組的黨;同盟會與第三國際發(fā)生組織關系以代替共產黨的關系。對其他各黨派不必談合作。實質是在國民革命同盟會的名義下,在組織上溶共,取消共產黨的獨立性。另外蔣還推翻了杭州談判時關于國共合作中對許多具體問題的承諾,并公然要毛澤東、朱德出洋,周恩來明確表示不能同意同盟會的組織原則和有關紅軍指揮機關邊區(qū)政府人事安排等意見,堅持設總司令部或總指揮部。6月17日中共中央將周恩來15日電所述同蔣介石談判結果,報告共產國際。6月18日,周恩來返回延安,向中共中央匯報。此次因蔣介石妄想控制中共及領導的軍隊和邊區(qū),廬山談判最終未獲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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