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認真遵照執(zhí)行。
通知指出,《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實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從嚴管理干部,總結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嚴管理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新經(jīng)驗新成果,對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體制機制、內容建設、日常管理、利用審核、紀律監(jiān)督等加以規(guī)范完善,是今后一個時期全國各級各類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干部人事檔案作為新時代黨的重要執(zhí)政資源。要著力完善管理體制、健全工作制度、細化工作標準、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檔案工作質量,持續(xù)推進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服務廣大干部人才,服務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服務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yè)。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落實從嚴管理干部要求,充分發(fā)揮干部人事檔案在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干部隊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動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等黨內法規(gu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干部人事檔案是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等有關部門在黨的組織建設、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務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個人政治品質、道德品行、思想認識、學習工作經(jīng)歷、專業(yè)素養(yǎng)、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遵紀守法以及家庭狀況、社會關系等情況的歷史記錄材料。
第三條 干部人事檔案是教育培養(yǎng)、選拔任用、管理監(jiān)督干部和評鑒人才的重要基礎,是維護干部人才合法權益的重要依據(jù),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的重要執(zhí)政資源,屬于黨和國家所有。
第四條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任人唯賢,堅持科學管理、改革創(chuàng)新,服務廣大干部人才,服務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服務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yè)。
第五條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黨管人才;
(二)依規(guī)依法、全面從嚴;
(三)分級負責、集中管理;
(四)真實準確、完整規(guī)范;
(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第六條 本條例適用于黨政領導干部、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國有企事業(yè)單位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體制和職責
第七條 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在黨中央領導下,由中央組織部主管,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分級負責、集中管理。
第八條 中央組織部負責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宏觀指導、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協(xié)調服務和監(jiān)督檢查。
建立由中央組織部牽頭、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參與的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協(xié)調配合機制,研究完善相關政策和業(yè)務標準,解決有關問題,促進工作有機銜接、協(xié)同推進。
第九條 各級黨委(黨組)領導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干部人事檔案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相關部署要求,研究解決工作機構、經(jīng)費和條件保障等問題,將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列為黨建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第十條 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本地區(qū)本部門本單位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機制,配齊配強工作力量,組織開展宣傳、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一條 中央組織部負責集中管理中央管理干部的人事檔案。
第十二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中管金融企業(yè)、中央企業(yè)、黨委書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組織人事部門,負責集中管理黨委(黨組)管理的干部(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專業(yè)技術人員,下同)和本單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檔案。
第十三條 ?。ㄗ灾螀^(qū)、直轄市)、市(地、州、盟)黨委組織部門負責集中管理本級黨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檔案;省、市級直屬機關和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集中管理黨委(黨組)管理的干部和本單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檔案。
縣(市、區(qū)、旗)以下機關(單位)的干部人事檔案可以按不同類別、身份,由縣(市、區(qū)、旗)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分別集中管理。(未完待續(xù))
第十四條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批準,有關機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可以集中管理下級單位的干部人事檔案。
第十五條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和與其檔案管理同在一個部門且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人員的檔案,由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另行指定專人管理。
第十六條 組織人事部門應當明確負責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機構),每管理1000卷檔案一般應當配備1名專職工作人員。有業(yè)務指導任務的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機構,還應當配備相應的業(yè)務指導人員。管理檔案數(shù)量較少且未設立工作機構的單位,應當明確崗位,專人負責。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機構(含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崗位,下同)的職責包括:
(一)負責干部人事檔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轉遞,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整理、歸檔,檔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負責干部人事檔案的查(借)閱、檔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組織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審核工作;
(三)配合有關方面調查涉及干部人事檔案的違規(guī)違紀違法行為;
(四)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下級單位干部人事檔案工作;
(五)辦理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七條 組織人事部門應當選配政治素質好、專業(yè)能力強、作風正派的黨員干部從事干部人事檔案工作。強化黨性教育和業(yè)務培訓,從嚴管理,加強激勵保障。
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應當政治堅定、堅持原則、忠于職守、甘于奉獻、嚴守紀律。對于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應當注重培養(yǎng)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