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憲法權威 領悟憲法精神
——寫在首個“國家憲法日”
中國軍網北京12月4日電(記者 黃楊海) 12月4日,我國迎來首個“國家憲法日”。在“國家憲法日”這個莊嚴而神圣的日子里,我們必須崇尚憲法權威,領悟憲法精神。
首個“國家憲法日”,開啟“憲法至上”新階段
今年10月28日,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1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要求在全社會開展憲法意識、憲法觀念、憲法權威的宣傳教育活動。
現行憲法來之不易。文革時期,憲法遭受嚴重破環(huán)。根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的路線方針政策,深刻吸取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訓,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黨和人民的意志書。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wèi)憲法尊嚴,就是捍衛(wèi)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王振民教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憲法是我們國家的‘定海神針’?!?/p>
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黨史上第一個關于加強法治建設的專門決定。參與《決定》起草的王振民院長告訴記者,《決定》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以憲法為核心,表明“憲法至上”各方已達成共識。在此背景下,把“國家憲法日”確定下來,具有重大歷史意義。
12月4日曾是每年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如今,專門為憲法設立一個節(jié)日,“這是非常令人歡欣鼓舞的”,曾參與過1982年憲法的制定和1999年、2004年的憲法修訂的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中國憲法學研究會顧問廉希圣表示。設立“國家憲法日”,以嶄新而生動的形式向憲法表達敬畏,開啟里“憲法至上”新階段。
“國家憲法日”,我們不僅需要重溫憲法條文,更需要充分領悟憲法精神
憲法是法治的核心,是法治的靈魂。離開憲法講法治,法治就會失去靈魂。充分領悟法治精神,必須首先充分領悟憲法精神,“國家憲法日”是一次對于法治出發(fā)點的認識回歸。
國家憲法日,是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指在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國家憲法日,意義也在于讓憲法精神內化于所有國家機關和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已明確載入憲法,所謂“軍隊國家化”違背憲法和憲法精神
軍無法不立,法無嚴不威。十八屆四中全會把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納入依法治國總體布局,對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憲法明確了中國共產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權。憲法和黨章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中國共產黨對國家武裝力量的領導地位明確地寫入了憲法。人民軍隊堅持黨的領導,邏輯起點是國家和人民的意志,是中國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體制決定的,是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憲法賦予的。這一制度,是歷史實踐證明了的符合我國國情軍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軍事制度,必須始終不渝堅持下去,決不容動搖懷疑。
王振民院長認為,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依法治軍也應該依憲治軍。軍隊要認真學習憲法。學習憲法,不僅僅是說學習憲法關于軍隊的有直接指導意義的有關規(guī)定,還應該完整地學習憲法,領悟憲法精神。
十八屆四中全會對依法治國作出全面部署。在“國家憲法日”這樣一個莊嚴而神圣的日子,更加凸顯那些所謂“軍隊非黨化、非政治化”和“軍隊國家化”的言論是絕對錯誤的,也是絕對違背憲法和憲法精神的。
以“國家憲法日”為契機 讓憲法精神貫穿全年365天
國家憲法日,是公民的“權利宣言日”,也是官員的“權力規(guī)范日”,更是全社會共同維護憲法至上地位的“信仰日”和“行動日”。
“八二憲法”施行已過三秩之年,它帶給社會的深層次改變有目共睹。但要讓憲法成為司法者和普通公民的堅定信仰,依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一方面,在公權力和憲法并存的場景中,部分官員總能輕易地表現出對憲法的“不夠尊重”;另一方面,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由于對憲法解釋和違憲審查機制的不夠完善,憲法基本難以被運用于審判判決書中去。既然效力不被洞見,信仰的生成當然緩慢。
要讓憲法成為真正可行的眾法之源,成為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堅實可依之基石,前提在于對憲法進行解釋和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兩者相較而言,后者尤為迫切。“憲法日”之外每一天,我們依然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首個國家憲法日,這只是一個嶄新的開始。憲法日之外,我們更應該讓憲法和憲法精神貫穿全年365天,讓憲法成為共和國全體公民的信仰,讓遵守憲法成為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共同身體力行的自覺行動。